为扎实有序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近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甘孜州行动方案》《(甘办发〔2024〕27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关于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的部署安排,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3〕33号)要求,根据州委、州政府有关安排部署,结合甘孜州实际,制定出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坚持农产品“保安全”“优品质”同步推,有助于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助推打造“人无我有、人有我特、人特我精”的特色优势农产品,筑牢川西北“高原粮仓”质量根基,打造中国极地高原全域有机第一州。
二、政策依据
《四川省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行动方案》(川办发〔2023〕33号)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州重点农产品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53%以上,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基本构建适应“天府粮仓”和农业强省建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有机之州”工作初见成效,深入实施品牌提升行动,“三品一标”累计达400个以上;力争50%以上涉农县(市)成功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以下简称省级监管示范县),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5个(以下简称国家农安县)。
到2030年,全州禁用药物使用得到基本遏制,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实现根本好转。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60%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65%以上,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机之州”建设取得跨越式发展,绿色有机生产、有机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有机统一,培育有机获证主体200家以上,有机认证产品数量超420个,“有机+”产业总产值超120亿元。50%涉农县(市)达到国家农安县标准。
三、主要内容
该方案共三大部分,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建设任务、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按照农产品“保安全”“优品质”同步推、全州统一行动和县乡梯次推进原则,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革新,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筑牢新时代更高水平川西北“高原粮仓”质量根基,助推“有机之州”建设的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建设任务。内容包括实施农业生产源头治理工程、实施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工程、实施农产品精细化监管工程、实施农产品质量监测升级工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工程、全力实施“有机之州”创建工作共六大行动24项重点任务。通过落实落细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贡献甘孜力量。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由州农牧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的主体责任,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