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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
2024-11-11 10:20:17
来源:
甘孜州信访局
阅读数:
33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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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甘孜州康定市沿河西路1号9楼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836-2833728负责人李靖

  

  第一条  为规范甘孜藏族自治州信访局(简称州信访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甘孜州委、甘孜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委发〔2024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州信访局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州信访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州信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拟订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起草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向州委、州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法规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处理州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州委、州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受理承办电子信箱等网上信访,畅通信访渠道;组织协调服务州级领导接待信访群众工作。

    (四)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州委、州政府及领导同志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州级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市)转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突出信访问题;负责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信访事项公开评议评价。

(五)负责对信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及重要信访事项、突出信访问题、领导同志批示件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指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风险评估的组织实施;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到省和到州委、州政府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问题,综合协调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六)综合指导全州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州级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市)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协调信访宣传工作;通报重大信访问题和事件。

(七)组织信访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全州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和“领导信箱”建设。

(八)承担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州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事项。

(九)承担州12345政务热线的运行和管理。

(十)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五条  州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人事、财务、文秘、会务、机要、信息、档案、保密、资产管理等工作和后勤保障日常事务;负责会务组织筹备、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调研、信访形势分析以及政策咨询、信息发布;承担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州12345政务热线中心工作。

(二)网络投诉科。负责办理网上投诉信访事项(不含给省委书记、省长和州委书记、州长的来信、留言),反映重要信息,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网上信访统计综合分析;承办国家和省信访局交办的网上信访事项;负责管理全州网上信访信息系统。

(三)办信科。负责办理群众给省委书记、省长和州委书记、州长的来信和中央、省转(交)办其他群众来信事项;负责办理“省委书记信箱”“省长信箱”来信事项;负责办理“州委书记信箱”“州长信箱”来信事项;负责办理人民网网民留言事项;承办上级机关和州委、州政府批(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群众来信的信息统计上报;负责“领导信箱”建设及运行维护。

(四)接访科。承办受理群众来访事项,接受群众咨询,倾听群众意见建议,负责及时、准确反映群众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州级领导定点接访服务,组织协调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接访;负责第三方力量参与信访事项公开评议评价;负责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视频接访系统的维护和运用;负责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信访稳定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进京到省来州走访问题处置;负责群众来访信息、领导接访信息统计上报;指导督促州群众信访接待中心工作。

(五)督查督办科。负责督促检查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及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实施信访督查督办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建议;负责州本级群众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和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审核备案工作;负责信访重点案件交办、督办及其他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承担州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中央、省委巡视组、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事项督办工作;负责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排查梳理、就地稳控;负责“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协调;负责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督查信息统计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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