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十项第2个问题整改任务)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第2个问题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程》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0日至6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甘孜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联系电话:0836—2835619;邮寄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光明路22号。
附件: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第2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甘孜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0日
(联系人:文小翠)
附件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
第2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第2个问题整改任务: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反映,九龙县小金乡里伍电力罗卜丝电站噪音扰民。甘孜州整改措施明确,严格依法立案查处,限期整改,并于2021年9月上报完成整改。督察发现,该电站2022年8月、2024年7月噪声监测结果均超标,但九龙县生态环境部门未依法查处,九龙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作为整改责任单位,也未督促电站实施整改。 |
整改责任单位 | 九龙县、九龙县党委和政府 |
整改目标 | 严格落实降噪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整改措施 | 1.2024年7月,里铜电力三垭河二级水电站已对电站厂房主要声源点实施隔离,将水机室的隔音帘更换为防火隔音门。 2.2024年8月,九龙县生态环境局完成噪音超标情况调查处理。 3.九龙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强化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督促电站实施整改。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4年7月,里铜电力三哑河二级水电站已对电站厂房主要声源点实施隔离,将水机室的隔音帘更换为防水隔音门,已完成整改。 2.2024年8月,九龙县生态环境局完成噪音超标情况调查处理,已完成整改。 3.九龙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强化监督管理,成立工作专班,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督促里铜电力公司完成整改。 |